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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针灸学校彭州校区A4、A5号教学楼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公示
录入时间:2026-07-27 16:40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针灸学校彭州校区A4、A5号教学楼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公示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等相关文件,建设单位(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针灸学校)组织开展了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针灸学校彭州校区A4、A5号教学楼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真实姓名向我单位电话、书面反映。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我单位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公示期: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8月21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陈力琨,13882121447。

附件: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针灸学校彭州校区A4、A5号教学楼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针灸学校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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